作者:@Degg_GlobalMacroFin
晚上读了Meegan and Koens的文章“Lessons Learned from Decentralised Finance”,里面总结了DeFi的一些案例和特点,并引申出了10几点lesson,我觉得还有些道理,分类汇总在下面:
1、可组合性(composability)是DeFi的催化剂。
所谓可组合性,是指“基于区块链和加密资产”所搭建的复杂、多元素的金融系统,也常常被称作“货币乐高”。它的典型特征是不同元素可以很轻易的被链接到一起。例如加密资产可以在一个借贷程序里做抵押,贷出另一种加密资产,而这一加密资产又可以去别的交易所里兑换其他的加密资产。
可组合性的好处是大大增加了一个金融系统的可玩性和创新潜力。
缺点有两个。一个是DeFi里的信用创造和加杠杆无处不在且难以追踪和估算。这很像2008年层层叠套的复杂住房抵押贷款衍生品(当然DeFi的规模仍然小的多)。这种层层嵌套组合的金融体系使得风险很容易在不同的加密资产之间相互传染。
缺点之二是高度依赖底层公链的安全性。一旦公链漏洞被利用,上层建筑可能毁于一旦。
2、高度灵活性有利有弊。
24/7全天候运作、无需人工实时介入、跨国界金融活动无障碍等等是DeFi灵活性的体现。然而,DeFi的缺点也很多,例如比较高的使用复杂性和潜在的代码漏洞。再如,以太坊上高昂的交易费用。
未来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传统金融机构将DeFi融入到日常金融操作中,以兼顾灵活性、低成本、安全性和简易性。
3、监管不仅不会杀死DeFi,反而有利于其生长。
好的监管将令传统金融机构拥抱DeFi。但目前法律层面还存在模糊区域,例如对DeFi运行出现问题时的责任方和资产归属方的认定。
4、DeFi的微观创新可能以宏观稳定为代价。
DeFi的创新主要是微观层面的,例如带动了稳定币的爆发,或者点对点的借贷。然而对DeFi宏观含义的研究少之又少。令人印象较深的是Gary Gorton将稳定币比作自由银行业时代的美国银行业——很容易遭遇挤兑。
5、代码远非也不可能替代法律
代码无法避免争议和犯罪行为的出现,法律体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一切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最终保险者。智能合约不可能替代法律和律师的作用,技术也不可能完全替代金融中介。
6、完全去中心化和完全中心化都是次优的。
中本聪认为基于第三方的信任模型是天生有缺陷的,而Brown和Oates则认为完全去中心化的系统是次优的,例如可能放大资源分配的不平衡、放大分歧。
7、将真实世界资产和DeFi相连困难重重。
目前DeFi世界里的交易标的大多是加密资产和各类代币,而非传统金融资产。理论上,我们可以将现实世界中的资产——例如房子——代币化并加入DeFi,但这类服务的发展速度还相对较为初步,且大多需要中心化的机构作为公证人。
8、DeFi的路还长着呢。
例如DeFi所蕴含的风险还无法被准确的识别出来, 这使得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规避,自然难以大规模使用DeFi。再如,DeFi如何与AML/KYC相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