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从 NFT 到数字藏品,定位及商业模式差异大
海外基于公链发行的 NFT 与国内基于联盟链发行的数字藏品存在诸多不同之处,首先,NFT 与数字藏品的定位不同;其次,商业模式也有非常大的差异,体现在发行方式,定价方式、 交易方式上的不同。
(1)价值与定位不同
数字藏品与 NFT 最核心的差异,在于价值与定位的根本不同。NFT 本身自带多重价值属性, 但目前被开发利用的价值主要为两种:
一是虚拟物品、数字艺术品的价值。作为普通虚拟物品而存在的 NFT,通过与现实或虚 拟的艺术品、图片、音乐、视频等进行绑定,进而成为一种能为所有人所实际控制的, 并具备一定价值的虚拟商品或数字资产;
二是新型金融工具/产品的价值。通过限量发行等手段使得 NFT 具备了稀缺性,承担了 投融资工具、权益凭证等功能的 NFT 则被赋予了类似股票、有价证券的特殊金融属性, 其自身成为投机获利、资金融通的载体。
基于以上两种价值属性,目前 NFT 已经被开发出的应用包括收藏品、艺术品、游戏装备/道 具、虚拟土地、社交媒体头像、各种社区和 DAO 组织权益凭证、元宇宙身份证明等,部分细分领域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生态及成熟的交易流转平台。
由于国内 NFT 的去币化,NFT 更名为“数字藏品”。国内数字藏品的金融属性被大幅弱化, 与虚拟货币划清界限,而是更强调 NFT 作为普通虚拟商品,放大了其艺术与收藏价值。从 这个角度看,数字藏品是 NFT 应用中的一个子集。
此外,在买家所享有的权益上,国内数字藏品与海外 NFT 买家具备的权益显著不同。一般 来说,NFT 持有者享有较为完整的排他性的权益,对所购买的 NFT 具备占有、使用、收益 等权利。但国内数字藏品持有者所享有的权益却是有限的,权利范围视发行说明而定,如国 内主流 NFT 发行平台,通常规定数字藏品的版权由发行方或原创者拥有,除取得版权拥有 者书面同意外,用户不得将数字藏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2)发行与定价方式不同
海外主流 NFT 大多基于公链发行,故发行方式与交易的自由度非常高。海外 NFT 平台种类 繁多,PGC、UGC 活跃度高,一部分老牌 NFT 发行平台以艺术家创作为主,门槛较高,如 专注艺术品的 SuperRare 等;而在部分门槛较低的 NFT 发行平台上,普通用户也能够参与 NFT 的制作与发行,如目前规模最大的综合 NFT 交易平台 OpenSea,大多数 NFT 作品以 个人原创为主,即 UGC 为主。
OpenSea:基于以太坊的 NFT 交易平台,涵盖的 NFT 种类最为丰富,包括加密艺术品、 游戏商品、虚拟土地、数字版权等。发行模式上,OpenSea 允许平台用户发布 NFT, 用户进入门槛低,可自由创建 NFT;定价方式上,平台支持以固定价格、降价、最高出 价等出售机制,且可以设臵交易的版权费比例、交易币种、作品的授权范围等。平台在 用户成交后会抽取交易额(包括首次或二级销售)的 2.5%作为服务费用。
SuperRare:成立于 2018 年,是最早的 NFT 艺术品铸造平台之一,平台的 NFT 以艺 术品为主,包括静止图像、动图、视频等。发行模式上,SuperRare 对艺术家有着严格 的审核标准,门槛较高,只有受到邀请的艺术家才能在 SuperRare 平台上创作并发行艺 术品。艺术家若想入驻 SuperRare,需向平台提出申请,只有通过审核的原创作者才能 发售 NFT,且承诺所有在该平台上创作的艺术品都是原创的、独立创作的,不能在互 联网上的其他地方进行代币化。
目前国内尚未有明文规定数字藏品的发行牌照或者发行资质,一般来说需要有相关机构的背 书才可以发行数字藏品或者搭建数字藏品平台。因此,不同于海外宽松自由的 NFT 发行模 式与多元化的定价体系,国内数字藏品交易平台大多采取 PUGC 模式及少量 UGC 模式,主 流的数字藏品发行方多为品牌、文创机构、博物馆,或者与文化产业企事业单位有合作的知 名艺术家等,发行方的准入门槛非常高,普通用户基本无发行权限。如阿里巴巴、腾讯、视 觉中国等公司所搭建的数字藏品平台基本采用 PGC 模式发行数字藏品,或通过联系艺术家 进行创作与发售,未开放私人创作平台。
数字藏品的发行审核机制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版权保护。稀缺性是影响数字艺术品收藏价值大 小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数字产品可以被无限复制,数字艺术品的真伪辨别是一个难点。国 内的数字藏品平台对发行方的要求普遍较高,会对艺术家及其作品进行确认,这样避免谁都 可以发布任何 NFT 导致的版权问题、以及作品良莠不齐的问题,保证了艺术家及其作品版 权的真实性与质量。因此,相较于海外的 NFT,国内的数字藏品更注重合规化,在某些领域 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如版权保护。
在定价方式上,海外 NFT 的价格主要随着市场行情与供需关系而波动,由于发行方的资质 差别较大,不同 NFT 的价格差异非常大,高价 NFT 产品高频出现。而国内市场为了防止投 机炒作,以及潜在的洗钱风险,平台通常采取统一定价的方式发行同批次的数字藏品,即数 字藏品的定价权往往由平台或合作的版权方掌握,主流平台的数字藏品的发售单价在几十元 至百元不等,如鲸探平台上的图片类藏品的定价介于 18-29.9 元,发行量大致为 5000-10000 份;腾讯幻核平台上的数字藏品的定价大多在百元左右,限量发行几千份。另外也有少数平 台会以盲盒发行、拍卖等方式进行定价。
(3)交易方式不同
海外 NFT 平台交易自由度高,市场流动性显著,交易结构出现显著变化。以 OpenSea、Rarible 等为代表的海外 NFT 平台完全放开二级市场,非常鼓励用户进行二次交易,且部分平台支 持跨平台交易。根据 NonFungible,从 NFT 整体市场来看,2022 年 1-3 月的 NFT 成交额分 别为 27.54 亿美元、15.97 亿美元、14.12 亿美元,均同比高于 2021 年,但仍未回到 2021 年 8 月的高点。从交易结构来看,2021 年以来海外 NFT 二级交易市场愈发活跃,逐渐占据 主导趋势。根据 NonFungible,NFT 二级市场成交额占比显著提升,从 2021 年 1 月的 43% 提升至 2022 年 3 月的 88%,2022 年 3 月二级市场成交额是一级市场的 7 倍。
受限于政策及交易介质,国内则严格控制了数字藏品的二次交易,各大主流数字藏品平台大 多不支持二手交易,部分平台仅支持无偿转增,但有严格的限制,例如根据鲸探平台的协议, 用户在持有数字藏品满 180 天后,可进行好友间的免费转赠,但不得用于炒作、场外交易或 任何商业用途,再次转赠则需持有 2 年以上。腾讯幻核的规则更为严格,平台明确指出目前 数字藏品均不可二手交易,且不可转让赠送。
上述规则限制了数字藏品的流通,与海外提倡二次交易与增强流动性的模式有着本质区别: 1)数字藏品更多的是作为平台现有产品或服务的创新与延伸;2)更强调数字藏品的收藏与 自我观赏的用途为主,回归收藏这一价值属性,而交易与流通属性被弱化;3)数字藏品的 交易货币是人民币,而非虚拟货币,其金融工具属性被弱化。
总结而言,NFT 在中国的商业模式显著不同于海外市场,体现在 NFT 的价值定位、发行方 式、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等方面。整体来看,海外较为开放的创作者环境以及完全放开的二 级市场,使得 NFT 产品的供给非常丰富,处于买方市场。而国内以鲸探、幻核代表的 PGC 模 式的数字藏品平台的产品发布频次低,尤其是二次交易被禁止,相比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内 数字藏品市场供需不均衡,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定时限量发行的数字藏品在短时间内便 全部售罄。